问题 | 离婚案件开庭:调解还是宣判? |
释义 | 起诉离婚开庭是调解还是宣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宣判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如果开庭未当庭宣判,何时再宣判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开庭是调解还是宣判 1、起诉离婚开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的,则不需要开始正式庭审,也就需要宣判了。反之,如果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会组织庭审,通过庭审判断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并作出离婚或不予离婚的判决,即宣判。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开庭没当庭宣判的什么时候再宣判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开庭:维权与和解的抉择 在离婚案件开庭时,当事人面临着一个重要的抉择:是选择维权还是和解?维权意味着以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庭宣判来解决争议;而和解则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维权可以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但同时也可能面临漫长的诉讼过程和不确定的结果。而和解则可以节省时间、金钱和精力,避免进一步的纷争。选择维权还是和解,取决于具体情况、当事人的利益和优先考虑的因素。综合考虑法律风险、经济成本和心理压力,才能做出明智的决策,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 结语 离婚案件开庭时,当事人面临维权与和解的选择。维权通过法庭宣判保护权益,但可能面临漫长诉讼和不确定结果。和解则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节省时间和精力。选择需综合考虑法律风险、经济成本和心理压力,做出明智决策,实现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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