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局审讯手段包括:讯问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和技术侦查等,同时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