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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师辞职的流程怎么走
释义
    教师辞职的流程如下:
    1、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2、教师个人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教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在教育局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在岗,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作自动离职处理的教师的档案、人事、工资关系均不作转移;
    3、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4、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证明;
    5、辞职者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6、辞职教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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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4: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