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 1、受害者死亡的 (1)城镇居民为被抚养者为未成年人:被抚养者的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18-N)÷抚养义务人数的被抚养者没有劳动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20年(但超过60岁的人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人数,按5年计算)÷抚养义务人数。 (2)农村居民为未成年人:赡养费=(市公布)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度消费支出×(18-N)(N18)÷赡养义务人数。被抚养人没有劳动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抚养费=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但超过60岁的人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人按5年计算)÷抚养义务人数。 2、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赡养人有其他赡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承担的部分。 3、赔偿总额的限制。被赡养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额。 4、依法应由受害者抚养的人,在受害者死亡前不需要实际抚养,但受害者死亡后在人民法院审判前丧失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向受害者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受害者死亡后出生的孩子有权要求侵害者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5、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发生障碍或死亡,被抚养人或胎儿应当在他出生后赔偿。胎儿在出生前没有权利,但没有被抚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出生前,实际上存在,最终生成活体的人和死胎。在胎儿培养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抚养者死亡的,出生后必须有行使抚养损害赔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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