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 1、独立辩护权。 2、获得通知权。 3、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 4、拒绝辩护权。 5、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6、其他权利。 一、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务,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受公诉人意见的左右,也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既不能成为“第二公诉人”,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辩护人与出庭公诉的检察人员的诉讼地位应当是平等的,他们均服从法庭审判人员的指挥,依法履行各自的诉讼职能,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二、刑事辩护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包括什么 刑事辩护人的权利有:独立辩护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司法文书获取权、获得通知权、质询权、辩论权、控告权、拒绝权及其他权利。 辩护人的义务是:恪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保密义务、正当执业的义务、遵守法庭规则的义务、律师的法律援助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