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通知书下达严重吗? |
释义 | 视情况而定。如果出具了留置通知书,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严重,如果并没有犯罪的话,即使被留置也会调查清楚无罪释放,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可能就非常严重。财产留置通知书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将依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予以留置的法律文书,制作文书的依据: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是留置权人依据合同的约定取得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将相应的财物留置,并对债务人进行催告。经催告,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依法将留置的财产物品以合理的价格变卖,并以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财产留置通知书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进行催告的一种形式。 留置权适用条件: 第一,债权已届满清偿期: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适用条件。 第二,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留置权不同于其他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其发生二次效力,当债权清偿期限届满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仅产生留置的效力,即权利人有权留置标的物,但尚不发生优先受偿效力。也就是说,留置权人不能立即将留置权进行变价并优先受偿,而必须再履行一定的程序方能真正实现留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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