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纠纷有哪些处理 |
释义 | 延期交房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 1、催告卖方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交房; 2、如果卖方仍不交房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卖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3、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申请仲裁的方式来处理。 一、二手房买方逾期未付款可否解除合同 二手房买方逾期未付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卖方需要给予买方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如果在这个合理期限内买方还没有付款的,则卖方就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则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时间已过2年,还可以起诉吗 超过两年仍然可以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开发商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问题,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商延期交房,经买方人催告之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之内仍没有交房的,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2、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丧失解除权。 3、购房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4、如果延迟交房是属于不可抗力导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的变化,极端天气的影响,地震等等。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进行维权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权。如果开发商由于自身原因而延期交房,可以先发出交房催告,并给出合理期限。如果合理期限届满,仍未交房,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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