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无拒绝权,即专利权人不能拒绝别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单位利用其专利发明。 (2)对专利发明的先用权。 (3)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的有关专利,不视为侵权行为。 (4)在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上,为运输工具的自身的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算侵犯专利权。 (5)强制许可。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三年内,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实施或充分实施其发明的,专利局可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申请,允许该单位不经专利权人同意而实施其发明,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仍应向专利权人交付使用费。 (6)国家征用,发明专利对国民经济公共利益或者国防建设有重大意义的,可由国家征用该发明,并给专利权人以合理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