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除国家认定的合法种植罂粟行为外,其他所有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五百株以上,构成犯罪。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种罂粟如果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抗拒铲除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或者幼苗的或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