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特点 |
释义 | 1、表现在主体上,通常有两种倾向,一种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可能是亲属、朋友,也有可能是同事、同学,一般出借人出于帮助的心理。另一种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不认识,通过中介介绍借款,出借人一般出于牟利的心理。 2、表现在借款的形式上,一般具有不规范性,通常只是简单的借据,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额,或者连借据也没有,只能提供见证人。 3、表现在借款的约定上,显现出随意性,或者没有利息的约定,或者没有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方面的约定。 一、借条遗失对账单能当借条吗 不能。借条是合同,但欠条和对账单却不是。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因此,一份借条就是一份合同,完整的借条往往载明了出借人与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利息、还款日期及借款用途及其他一些约定。而对账单则只是基于双方对于债权债务存在共同认识所形成的合意,只是一种结算凭证,在诉讼过程中仍要以其所依附的基础法律关系为核心,而不能把这两者等同于合同处理。第一种观点认为,对账单一般是对账簿记录审核、对照形成的会计凭证,其作用仅仅是从客观上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性,而不代表当事人的意思。因此不能成为当事人之间的还款协议。故《对账单》不能成为A公司与C厂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二、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借款用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 (二)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借款人的家庭住址也要详细写清楚,一般民间借贷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因此彼此之间都清楚对方住址,那么也要仔细核实借款人所写的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相符。 (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也就是说出借时就扣利息的“抽头”行为,如诉讼,人民法院以实际出借金额为本金。 (四)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通过文中列举的这篇范文,大家应该知道了民间借贷中抵押借据怎么写。个体工商户借钱的时候,借据是合法的凭证。在抵押借据中,得写清借款金额、利息及还款日期。并就抵押物情况展开描述,规定违约后抵押物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借款人发生违约,出借资金的一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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