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中国户口,可以把国内房子卖掉吗 |
释义 | 一、没有中国户口,可以把国内房子卖掉吗 当事人的情况,应区分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在原集体(村委/居委)同意接收的情况下,可以在不改变户口性质的前提下,回安徽落户; 2,如果对方不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通过就业实现户口挂靠; 3,也可以通过购买其他城市的房产来实现落户; 4,也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能否把户口挂靠在社区的集体户口中,依对方的答复办理。 二、离婚变更户口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4、带准入地的证明,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一般情况下市民出售房产后,都会办理原居住地户口的迁出。这样之后购入这套房产的人,才能将户口迁入,以保证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统一。但由于买卖房产时并不牵扯户籍问题,因此派出所也无法强制市民出售房产时必须要将户口迁出。但如果上一家不将户口迁离,之后买到此套房屋的市民就无法将户口迁入。但这样做就可能会导致人户分离的情况,所以这种行为也是不提倡的。 迁户口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法院无法支持当事人要求迁出户口的诉求。换言之,如果老房主拒不迁出户口,或确实无法迁出户口,法院便无法通过判决强制相关户口迁出。 为避免该类纠纷,第一,卖房一方应主动携房屋产权证前往相应户籍管理部门核实房屋的户籍登记情况,并如实告知买方,买方也应积极要求卖方提供户籍登记情况,不可轻信卖方及中介的口头承诺。 在了解到户口登记情况后,买卖双方应对房屋买卖、户口迁出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必要时可将户口迁出设定为支付部分购房款的条件,以促进卖方能及时迁出户口,而对于户口无法迁出或不需要迁出的,特别要留意以书面条款专门约定,避免口头约定。 认为没有损失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是一种错误观念,即便买方没有受到实际损失,也不能免除卖方不迁户口的违约责任,正确的做法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酌情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的购买房屋的数量也是在逐年的增长的,此时也是因为外来务工人员的进城数量增加,我们也是需要注意相关的规定的,尤其是在遇到房屋买卖的中介的情形的时候,此时我们是不可轻信卖方及中介的口头承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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