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哪些部门有权没收 |
释义 | 一、营业执照哪些部门有权没收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1-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因此营业执照是可以被工商部门没收的。 二、营业执照遗失如何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需提交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二)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三)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四)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什么是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四、工商局有权收回营业执照吗 工商局有权没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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