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迟退休的有关规定 |
释义 | 首先是会逐步推进,这项改革毕竟是关系着民生的大动作,所以肯定不能是今天下文件,明天就全部按照这个来实施,在这个改革推进的时候肯定是会有一个过程的;另一方面还会充分尊重职工的个人意愿,一定会保证政策的弹性实施,在发布政策的时候会根据个人的身体原因或者是家庭客观因素等给予职工充分的选择权利,如果真的不允许,那么也不会强硬的要求你延迟退休;在职业方面等因素也会分门别类地做好划分,比如职业的危险性等,真的客观因素比较严峻,那么也不会毫无人情味的要求你继续在工作几年,就像因人施教一样,也会因行业二实施;而且因为这个政策的重要性,他和很多其他政策都有关系,也不会只考虑延迟退休这一个点,还是会结合多方面的情况来做具体考量的,一定最在绝大程度上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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