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具体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可协商处理,可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可约定双方享有的比例;如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如有约定,应按照执行。《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首先通过协议处理。如果涉及汽车或房产,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涉及存款,则可以约定双方享有的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婚前或婚后已经有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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