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哪个部门审查
释义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局进行审查。集体合同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集体合同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3: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