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其他班人叫绰号违法吗 |
释义 | 违法 侵犯名誉权,法律当中规定的是其绰号属于侮辱行为。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 2、权利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名誉的侵害,并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条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承担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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