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
释义 | 工伤鉴定标准:劳动功能障碍分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向市级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工伤鉴定标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拓展延伸 工伤鉴定等级评定标准及流程 工伤鉴定等级评定标准及流程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工伤事故中受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并确定相应的工伤鉴定等级。评定标准通常包括伤残程度、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考量。评定流程一般包括申请、资料准备、鉴定委员会评审、鉴定结果通知等环节。在申请过程中,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鉴定委员会的评审。评定结果将由鉴定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进行判定,并及时通知职工。工伤鉴定等级评定标准及流程的建立和执行,旨在保护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和保障。 结语 工伤鉴定标准及流程的建立和执行,旨在保护受伤职工的权益,确保其能够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和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工伤鉴定评定标准包括伤残程度、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考量。职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鉴定委员会的评审。评定结果将由鉴定委员会根据标准进行判定,并及时通知职工。工伤鉴定标准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为其提供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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