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员工签署的责任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工伤概不负责条款违反法律,无效民事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欺诈、胁迫、排除劳动者权利或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可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性。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其实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在用工合同中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都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拓展延伸 公司员工签署的责任书如何确保法律效力? 公司员工签署的责任书如何确保法律效力是一个关键问题。为确保法律效力,首先,责任书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内容具体清晰。其次,签署责任书的过程应当符合法律要求,包括签署的自愿性和合法性。此外,应当确保签署过程中的公正性,例如可以由独立第三方作为见证人。最重要的是,责任书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如果责任书涉及特定领域,还需要遵守相关行业法规。总之,通过明确规定、合法签署、公正见证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员工签署的责任书才能确保法律效力。 结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此类条款违反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公德,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法院不会支持。为确保责任书的法律效力,应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内容具体清晰;签署过程必须自愿合法,并可由独立第三方见证;同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只有通过这些措施,公司员工签署的责任书才能确保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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