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所有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原土地证、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等。企业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个人变更姓名的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属变更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性质的,需出具市、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提交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和土地转让合同。因企业改制处置土地,以土地联营合作,以土地作价入股的,需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文件或联营合同等有关材料。继承和赠与土地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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