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公交公司是必须承担责任的,而且也有能力承担责任。如果在公交车上发生意外事故,有车相撞,交警会有记录,如果没有相撞发生的伤害,个人觉得严重,也可以当场报警。乘坐公交公司的公交车,与公交公司就存在一个合同关系,公交公司要保证乘客安全抵达目的地。乘客由于公交车发生车祸受伤,那么公交公司本身就有过错,对乘客是一种违约和侵权的行为,乘客可以向公交公司追讨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第八百二十四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