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如何维权讨薪? |
释义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协商要求工资。如协商无效或拒付工资,劳动者可携带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用人单位超过结算日30天未付工资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申请赔偿。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到了工资结算日,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讨要工资。若协商无效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选择携带能够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类似于招聘时的报名表,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的相关成果等。然后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仲裁。若用人单位超过应当结算工资日30天仍未结算工资,则属于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赔偿。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中如何保障未签订合同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法中对于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也有一定的法律保障。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仍存在劳动关系,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其次,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也应该按照这一标准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对于讨薪问题,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薪。总之,劳动法为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护,劳动者应当积极维权,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仍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如协商无果,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若用人单位超过应结算工资日30天仍未支付工资,属于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依法申请赔偿。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应按劳动法规定享有最低工资标准,可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薪。劳动法为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提供了保护,劳动者应积极维权,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160;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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