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打欠条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分期。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要依法进行交通损害赔偿。但是由于赔偿的金额过大,大部分的责任人,一时间也无法拿出这笔数额较大的赔偿金。这时当事人可以协商,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要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一、如何确定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的责任 套牌车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主体的责任人是套牌车辆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但是如果被套牌车辆允许套牌车辆套牌的,那么被套车辆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所以受害者需要搞清楚被套牌车辆对套牌车辆的态度。 (一)套牌车辆是属于车主的责任,在被套牌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仿制的,那么套牌车的车主就是主要责任人,被套牌车辆无责任。 套牌车辆已经投保了交强险的,那么交强险就需要在赔偿的限额内进行赔偿。后续在根据套牌车辆在事故中责任的大小,自行补足差额赔偿。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往往争议比较大,保险公司对于这类的事故往往会进行抗辩,而对于法院的判决,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有些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该赔付,理由是从立方的角度来看,交强险的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受害者者可以依法得到赔偿,这样有利于道路交通的安全。而交强险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一个强制性,就是被投保车辆有无过错,交强险都需要在赔偿的限额内进行赔付。 而法律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都没有明确的说明被套牌的车辆不能购买交强险,也没有说明保险公司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免责。所以交强险需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说明,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付。 (二)套牌车辆是经过被套车辆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许可的,先由套牌车辆进行赔付,后续被套牌车辆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二、我全责600元的交强险跟我买的有区别吗 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全责,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保额不足以支付赔偿金的,应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不足部分的补偿赔偿责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调解,调解也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进行裁决。 三、工伤赔偿要分期付怎么办 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就是可以分期付款的。工伤赔偿分期付款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如是法院判决,判决履行方式包括履行期间,是法律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包内括工伤赔偿,法容官判决分期付款,应该是合法的。 只是现实中有些歪嘴法官,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把本来不应该分期付款也判决了,但法律上拿这些歪嘴和尚没办法。其他的机构(劳动仲裁机构或其他民间调解机构),或当事人双方协商,都是可以工伤赔偿分期付款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发生工伤的治疗费是由单位垫付,所以一般医疗费打到单位账户上。司法实践中很多情况下都是职工自己付的所以打到单位账户后的医疗费职工要找单位要。 其它都是打到职工账户上。如果个人支付医疗费想直接自己账户上的,要找单位写个证明,大意是医疗费是职工承担然后医疗费打到职工账户上。如果还是不太了解,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待遇时问一下就行了。工伤赔偿一般在审核递交之后两个月内到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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