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遗嘱的房产办理过户时,应当提供遗嘱,并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遗嘱公证书(原件);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过户程序如下: 1、到当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2、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4、持相关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证明材料包括: 5、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 6、领取完税凭证更名过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