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服养老金核定标准的,行政复议可以口头申请。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一、养老金的核定依据是怎样的? 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不服养老金核定标准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第二,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第三,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第四,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第五,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三、行政复议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