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律师,同村的征地政策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以投诉或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您好,律师,同村土地征收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应该申请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国征地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具体内容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征地补偿的项目包括奖励性补偿费、厂房重置成新价、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等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你好,吴律师,土地纠纷有什么解决办法?
    法律分析:土地纠纷的处理程序如下: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应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一般发生纠纷时,最常用的方法先是协商,协商的过程中应该沉着冷静。2、当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并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如果关于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则应该介入第三方进行调解,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调解的义务,并且应该本着公平、平等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3、如果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你好,我的高速征地,是果园,问果园,和苗圃,这是合理的
    法律分析:属于农业用地。在苗圃用地确定以后,就应该按育苗圃地的要求进行合理规划,(1)苗圃地应选择交通方便的地方,即靠近铁路、公路或水运便利的地方。以利于苗木的出圃和苗圃所需物资的运入。设在靠近村镇的地方,以便于解决劳力、畜力、电力等问题。尤其是在春、秋苗圃工作繁忙的时候,便于招收季节工(临时工)。同时也要注意远离污染源,即离污染严重的工矿企业远些。(2)自然条件,地形选择排水良好、地势较高、地形平坦的开阔地或坡度为1°~3°的缓坡地为宜。既宜灌水又宜排水,也便于机械化作业。容易集水的低洼地、重盐碱地、寒流汇集地、风害严重的风口等地,都不宜选作苗圃地。法律依据:《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第五条 场圃应发扬自力更生、勤俭办事业的精神,贯彻执行“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以短养长”的方针,在努力增加森林资源和优良苗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资源、技术、人力、设备的优势,挖掘潜力,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采集、加工、开矿、建筑、运输、商业、旅游、服务等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以增加场圃收入,扩大积累,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第六条 场圃的建立、迁移、合并、分立、撤销以及其他变更事项,应经林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同意,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撤销、合并的场圃,可参照《企业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做好清算工作。第七条 场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第八条 场圃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与管理体制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制。场圃的分场及场办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在场部的统一领导下,单独核算盈亏。经场部批准,可与外单位联营、合资、租赁经营等;可在银行单独开户,对外办理结算业务。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2: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