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火化的时候 家属不能看。 1、遗体送至火化车间后,办理火化签字手续,骨灰盒名字要与遗体和炉号相符。 2、司炉工人在家属签字后宣布火化开始。 3、家属可在炉前观察厅或电脑监控观察室瞻看火化进程。 4、火化完毕后,出具骨灰,由司炉工人将内灰移交给殡仪馆骨灰管理员或家属领取。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