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控政策可以作为调解合同的理由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政策调控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包括政策的调控,政策调控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吗? 合同解除原则上没有溯及力,自解除时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到期解除的原因和法律后果 合同可以因为法定的原因而解除,也可能是因为约定的原因而解除。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没有约定期限的合同可以解除吗 没有约定期限的合同不可以随时解除。法律对合同效力期限没有特别规定,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但若法律既无特别规定,当事人又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合同将永久性地约束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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