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复垦补贴不仅仅只是土地的补偿,还有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具体标准如下:1、一次性补偿:1.2万元/亩;2、宅基地使用权补偿:1.8万元/亩;3、构(附)着物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复垦标准条件:1、属于避险解困的帮扶对象,符合农村宅基地复垦条件;2、主体房屋保留完整,现状为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3、宅基地具有复垦为耕地的条件;4、权属清晰无争议,有合法权属证明;5、符合其他复垦政策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违法的建设用地不符合宅基地复垦的条件;单独的附属设施用地;2009年1月1日后新批准的建设用地,且房屋权属初始(首次)登记时间未满5年的;权利依法受到限制的建设用地;自然灾害发生后,地质状况尚未稳定的建设用地;夹心房、连体房等无法拆除复垦的;这些情况是不符合宅基地复垦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