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待定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而订立的合同。 一、民法典规定无权代理的合同怎么认定效力 《民法典》规定无权代理的合同只有被有权人进行追认后才会发生效力。法律关于无权代理的具体内容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二、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和联系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是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的行为。但是表见代理存在表见事由,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较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无需被代理人追认,代理行为有效。 三、代替别人签字过的事后果 代替别人签字的后果是:越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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