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决不离婚的不退诉讼费,处理方法一般如下: 1、诉讼费用的负担,通常可以先让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让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 案件受理费包括: 1、一审案件受理费; 2、二审案件受理费; 3、在再审案件中,需要按照本办法支付的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