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引诱他人犯罪,即教唆犯罪,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教唆犯具体怎么定罪量刑需要根据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确定,教唆他人实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