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没有办理养父母手续的收养关系
释义
    公民未履行法定的收养程序而领养他人子女的,按现行的规定,不再承认事实收养的效力。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一、如何收养孤儿
    孤儿领养流程包括:申请,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审查,登记机关要对申请收养当事人进行全面地审查;登记,符合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不予登记的,也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
    二、事实收养上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事实收养上户口需要的手续: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然后由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三、事实收养可以办理公证吗
    《民法典》实施前,虽未履行法律手续,但已经形成收养事实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
    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
    可以为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或因收养事实而共同生活时成立。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3: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