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通知书与逮捕通知书比较 |
释义 | 刑事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是告知书,但拘留通知书是告知被拘留人家属,而逮捕通知书是告知当事人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拘留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逮捕后也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都是属于告知书,但两者是不同的,拘留通知书是告知被拘留人家属当事人被拘留,而逮捕是告知当事人被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拓展延伸 拘留通知书与逮捕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比较 拘留通知书与逮捕通知书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种法律文书,它们在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差异。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通知,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限制被拘留人的自由,并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而逮捕通知书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通知,其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被逮捕人的限制更为严格,且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批准。在适用范围上,拘留通知书主要适用于初步侦查阶段,而逮捕通知书则适用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因此,了解拘留通知书与逮捕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有助于正确理解和运用刑事诉讼中的相关法律程序。 结语 拘留通知书与逮捕通知书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告知书,它们在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上存在差异。拘留通知书限制被拘留人自由,确保案件调查顺利进行;逮捕通知书对被逮捕人的限制更严格,需经法院审查批准。了解二者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有助于正确理解和运用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九条 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一节 受 案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依法对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执行拘留、逮捕前,应当向该委员所属的政协组织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在执行的同时或者执行以后及时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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