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主播由哪个部门管理? |
释义 | 网络主播归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网信部联合管理,涉及视听文化产品传播,广电总局负责传播层面,文化部门负责行业性质,网信部门负责网络传播的行政监督管理。 法律分析 网络主播归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网信部联合管理。因为涉及视听文化产品传播,所以在传播层面上讲,归广电总局管理。直播行业属于娱乐类,所以在行业性质上文化部门也有管辖权。直播属于网络传播,所在平台所属区域的网络信息部门,对直播平台有直接的行政监督管理权限。 拓展延伸 网络主播的管理机构是哪个部门? 网络主播的管理机构通常由广播电视局或相关媒体监管机构负责。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具体的管理部门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在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负责管理网络主播的机构。他们负责颁发网络主播的许可证,制定相关规定和政策,监督网络主播的内容和行为。这样的管理机构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网络主播行业的秩序,保护观众利益,防止不良内容传播,并促进网络主播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对网络主播的管理,这些机构可以确保网络主播行业的发展与社会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合,从而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结语 网络主播的管理机构通常由广播电视局或相关媒体监管机构负责。他们负责颁发许可证、制定规定、监督内容和行为,以维护行业秩序,保护观众利益。这些机构的存在促进了网络主播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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