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招标投标保证金和质保金都是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保证金。招标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诚意而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质保金是中标后为确保合同履行而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两者的性质和用途都不同,需注意区别。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 2.《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保证金是履行合同或者保障权利履行的一种方式。 综上所述,招标投标保证金和质保金都是保证金,但其性质和用途不同。招标投标保证金是为了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诚意保证,保证参与投标的真实性和认真性;而质保金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履行合同,保证合同的履行质量,为招标人提供一定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