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所需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离婚迁走户口有两个步骤:一是当事人携带相关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二是如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本,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本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分析 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迁走户口有2个步骤。例如: 1、当事人可带原户本簿、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本,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本上写清楚分户日期和原因。 拓展延伸 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户口迁出是指将居民户口从一个地区迁移到另一个地区的手续。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操作。首先,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提交迁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接下来,经过审核和审批程序,办理迁出手续。注意事项包括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填写申请表格准确无误、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等。此外,还需要与原居住地的有关部门解除户籍关系、办理迁出注销等手续。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应当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政策,以确保顺利办理迁出手续。 结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离婚迁走户口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本,可依法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本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办理户口迁出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填写申请表格准确无误,并与原居住地有关部门解除户籍关系。请及时了解当地具体要求和政策,以确保顺利办理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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