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医保二次报销服务机构 |
释义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和项目属于自费医疗费用,个人需自行承担。领取二次补助时,需提供享受二次补助人员的身份证及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分析 自付医疗费用是指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等三个目录内个人应当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自费医疗费用则是指使用目录以外的药品、项目,个人应当负担的医疗费用。领取二次补助时,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拓展延伸 北京市医保报销服务机构的申请流程与要求 北京市医保报销服务机构的申请流程与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的个人身份证明、医疗费用明细、医保卡等相关材料。其次,前往所在地的医保服务机构,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接下来,等待医保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和核实,可能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一旦审核通过,申请人可以享受医保报销服务。申请流程中需要注意的要求包括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保持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遵守医保政策等。申请人应当及时了解医保政策的变化,以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 结语 自付医疗费用和自费医疗费用是指个人在医疗保险目录内和目录外所需负担的费用。申请北京市医保报销服务的流程包括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提交审核和核实,并需遵守医保政策。申请人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材料完整真实,并及时了解医保政策的变化。愿您顺利享受医保报销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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