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赠与 过户费用收费如下: 1、交易手续费:双方各50% 住宅:6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受赠方交纳 住宅:80元/套。 3、 房屋所有权 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 印花税 :5元/本(由受增人交纳)。 5、 契税 :由受赠方交纳。1.5%税率征收。赠与须交纳2%评估和公证费用,3%契税。 受赠人再处置该房产时须交纳20% 个人所得税 。 法律客观: 《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公证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