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现在很多学校都会为学生购买学生医保,家长们对此也是非常认可的。但是很多家长对于学生医保却是不甚了解。 一、学生医保怎么报销 学生应在治愈后及时凭下列证明、资料到校计财处填写理赔申请书,委托办理申请给付保险金手续: 1.保险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院收费专用统一据); 2.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3.本人学生复印件一份。 保险公司在结案后,会把赔付金转到学校账上,计财处便在校收发室旁宣传栏内发布通知,见通知后学生应及时带身份证(学生证)到计财处领取保险金。 学生住院治疗期间,如预支住院治疗费有困难,可先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替学生向学校预借医药费,金额由校医院根据病人病情予以确定并在申请单上签名,再到计财处转账。 学生门诊及住院治疗应在校医院进行,如病情需转往校外医院治疗,应取得校医院开出的转诊单,否则学生只能申请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不能享受校公费医疗报销。学校公费医疗报销时,门诊医药费用由校医院安排每学年统一报销一次,实行定额包干制,住院医药费用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余额,在填写公费医疗报销单,凭校医院转诊单,经校医院院长审批签字后,由计财处按规定给予报销付款。 二、学生医保组成 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缴纳30元;对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学生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三、学生医保报销比例 学生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到70%左右浮动。其报销比例和学生的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B类药品报80%,C类药品全部自负费用。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的阅读。 法律客观: 学生医保统一由各类学校整体办理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缴费标准仍为80元/人·年。广州市人社局表示,本市各类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统称中小学生)统一由所在学校整体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仍按24号文第六条“由学校统一到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规定执行。在校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仍为80元/人·年。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的规定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统一由参保学生所在学校代收代缴。各类学校采取“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统一缴纳本校学生居民医保费。属于本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困难中小学生,以家庭为整体分别到户籍所在街道的民政及残联部门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此外,自2012居民医保年度起,年龄满19周岁的本市户籍中学生及非本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在新年度续保时,无需办理学籍确认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