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约定的流质条款是否有效 |
释义 | 当事人约定的流质条款无效,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一、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民间借款债务中的担保有哪些形式——质押.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出借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或登记的权利为质押财产。 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具体有以下区别: 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债权担保有什么作用? 债权担保的作用有:使拥有货币的人放心地贷放资金,让债权人的债权更有保障,一般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以及保证等,当事人如果以财产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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