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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过户房产法院财产保全怎么办
释义
    没有过户的房屋,如果被人民法院保全的,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八条复议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一、财产保全的适用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二、双方离婚财产怎么保全
    双方离婚财产保全的流程:
    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4、担保:一是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二是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5、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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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7: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