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简易申报 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以在3月1日至5月31日内,通过简易申报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2、标准申报 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按税法规定需要年度汇算的,可以在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标准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法律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一、什么情况可以办理个税退税? 1、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