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麻城改革性津贴补贴包括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改革性补贴是指将单位原来用于干部职工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的 实物补贴,改为向个人直接发放货币补贴.其组成部分如下: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租补贴等;交通补贴,如班车补贴、公务用车补贴等。 2、从改革性补贴的内涵可以看出,改革性补贴实际上是将福利政策货币化, 改革部分福利补贴的发放办法,实现实物补贴货币化.取消班车补贴.改革职务消费制度,将职务消费方式由隐性化向显性化转变,结算方式由实报实销向货币化转变.是地方政府在实施改革过程中,为了不降低行政事业单位员工的实际生活水平,对个人的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及特岗津贴的通知》 第二条 事业单位标准事业单位(除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外)通讯补贴只保留住宅固定电话补助,在职人员标准降低为厅局级100元/月,县处级50元/月,管理岗位乡科级及以下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人员无通讯补贴,退休人员按照同等在职人员标准的60%执行,离休人员执行机关离休人员标准。通讯补贴执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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