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被解雇有补偿吗? |
释义 | 兼职人员辞退无补偿,用人单位可提前通知或直接终止用工。兼职与用人单位关系非劳动关系,可单方面解除,无需支付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双方可口头协议,后订立的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履行。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法律分析 辞退兼职人员公司可以提前告知,或者可以直接终止用工。兼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存在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所以,兼职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兼职解雇后的补偿权益如何保障? 兼职解雇后的补偿权益保障主要依据相关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法,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员工,都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保护。兼职员工在解雇后,如果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和方式将根据工作时间、工资水平、解雇原因等因素进行判断。兼职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建议兼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解雇后的补偿事宜,以提高自身权益保障。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结语 兼职员工的解雇并不享有补偿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的解雇可由任一方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然而,兼职员工在解雇后仍享有劳动权益保护,根据劳动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兼职员工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和方式将根据工作时间、工资水平、解雇原因等因素进行判断。为确保自身权益,建议兼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解雇后的补偿事宜,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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