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人接受之后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订立遗嘱是公民的权利,而且遗嘱可以订立多份,也可以撤销,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当然,这种遗赠的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 公民订立的遗嘱可以撤销,遗嘱的撤销和变更有明示和推定两种方式 1、明示方式是指遗嘱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撤销、变更遗嘱。 遗嘱人以明示方式撤销或变更遗嘱,应依照法律规定的设立遗嘱的要求和方式进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方式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表示,不发生遗嘱撤销、变更的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撤销、变更必须采用公证形式。 2、推定方式是指遗嘱人未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撤销、变更所立遗嘱,而是从遗嘱人的行为推定其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表示,产生撤销、变更遗嘱的法律后果。 一、变更和撤销遗嘱采取的方法有哪些 变更和撤销遗嘱采取的方法有: 1、一般情况下,立遗嘱人撤销或者变更遗嘱时,可以采取与原遗嘱相同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与原遗嘱不同的方式; 2、原遗嘱是以公证的形式订立的,不能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形式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只能通过公证遗嘱; 3、遗嘱人以不同的方式立有几份与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以最终遗嘱为准。 二、撤回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遗嘱的撤销,主要有两种形式: 1、明示的撤销; 2、推定的撤销。 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行为而产生的撤销。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或推定。 明示撤销、变更遗嘱,必须按照《民法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比如,以自书遗嘱撤销、变更除公证遗嘱以外其他形式的遗嘱时,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代书遗嘱撤销、变更除公证遗嘱以外其他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撤销或变更不发生效力。 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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