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资子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吗 |
释义 | 设立全资子公司有以下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全资子公司的优点有哪些吗? 采用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入一国市场主要有两个优点: 1、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上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一些无形资产都留在子公司。这种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时还可以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尤其是在公司以技术作为其竞争优势的情况下,这一点显得特别重要。另外,管理者对子公司的产出和价格也可以保持完全控制。与许可和特许经营方式有所不同,子公司创造的所有利润也必须上交给母公司。 2、如果公司想协调旗下所有子公司的活动,全资子公司将是一种非常好的进入模式。公司可以从全球战略的角度出发,把每个国别市场视作相互联系的全球市场的一部分。因此,拥有对全资子公司的完全控制权对于追求全球战略的公司管理者来说更具吸引力。 二、申请设立全资子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吗? 1、子公司出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的申请报告及其附件;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子公司章程草案;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件; 4、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如果涉及); 5、子公司拟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任职资格申请文件; 6、由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附件,以及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证书; 7、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证券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子公司的承诺》;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时,证券公司应当提交减少相应业务种类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证券公司减少业务种类的申请表; (2)证券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并减少业务种类的股东(大)会决议; (3)证券公司拟减少业务的了结计划以及平稳处理客户相关事项的方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