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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承担责任的限度是怎样的
释义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承担责任的限度有哪些规定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承担责任的限度法律有哪些规定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隐名股东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1、隐名股东一般都是通过挂名股东对外承担责任的,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隐名股东实际上是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在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2、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风险提示:隐名股东风险规避方法1、投资前与显名股东签署书面形式的代持股协议。签署书面形式代持股协议一方面是现阶段司法实践中确定隐名股东影响力的一个关键规定,另一方面也根据书面通知将全部权利与义务固定出来,防止以后出现纠纷案件。2、法人代表候选人最好是由隐名股东自己或是其信赖的人担任,由于法人代表不一定要由股东担任,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都可以担任法人代表,而且老外也可以担任法人代表。在运营历程中许多事儿有可能需要法人代表签字。
    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
    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公司法有规定。以下就是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14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014新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14新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014新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五、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014新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六、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2014新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七、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2014新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八、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14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14新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股东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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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7: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