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宣传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调查核实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对纳税人税款的催报催缴、发票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各类异常发票进行实地核查;对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料和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查找异常等。 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税源管理:包括市场巡查,纳税户籍管理,协助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人信息采集等;征税管理:包括合理确定纳税人税款征收方式,进行税款的催报催缴,审核纳税人申报是否及时准确,是否存在异常等。 2、发票管理:包括核定纳税人使用的票种,发票领用数量,检查发票是否规范使用,处理一般发票违章等。 3、资料管理:包括纳税人所有的申报资料、申请资料,发票领用资料、变更情况的资料,税务检查和评估结论,年底要将资料整理、装订归档。 4、纳税服务:包括税收政策宣传、疑难问题解答,提供纳税咨询,辅导纳税人进行税收管理等,一般是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提供各种涉税帮助和援助。5、纳税评估:根据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进行案头分析,发现疑点对纳税人进行约谈,必要时可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看,也可以查阅纳税人当年的账簿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