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用我父亲的遗产违法吗? |
释义 | 父亲遗产存款被转走,若没有遗嘱等合法依据就是违法的,遗产是对此有继承权的所有继承人的,私自转移,属于恶意侵吞,会丧失或被剥夺继承权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即转移财产的人)归还被转移的财产,并可以请求法院取消此人的继承权。法律依据:父亲遗产存款被转走,若没有遗嘱等合法依据就是违法的,遗产是对此有继承权的所有继承人的,私自转移,属于恶意侵吞,会丧失或被剥夺继承权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即转移财产的人)归还被转移的财产,并可以请求法院取消此人的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后妈有权分我父亲的遗产吗 如果当事人与当事人的继母存在抚养关系的,则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如果当事人与当事人的继母没有抚养关系的,则对后妈的遗产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我兄弟三个,父亲的遗产我个人怎么纪承? 遗产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的任何自然人。与被继承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履行了协议规定的义务的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亲的遗产可以重新分配吗? 父亲遗产分配的方式:在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先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划分。法定继承中,先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划分,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如果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父亲留下的遗产和遗产的证据是生产团队以前的记录簿。记录簿上写着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父亲的兄弟(已故)的孩子想要我父亲的遗产。 父亲留下的遗产,首先应该按照遗嘱分配,如果没有遗嘱,那遗产就应该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均等分配。如果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父亲留下的遗产和遗产的证据是以前生产团队的记录本。记录本上写着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父亲的兄弟(已故)的孩子想要我父亲的遗产。 父亲留下的遗产,首先应该按照遗嘱分配,如果没有遗嘱,那遗产就应该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均等分配。如果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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