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监护权能给孩子改名吗 |
释义 | 法律明确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由此可以看出无监护权是不可以给孩子改名的。父母均享有子女随其姓的权利,对孩子而言,其姓名一般是出生后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而确定的,那么,当父母离婚后,也应当经过双方协商后再更改子女的姓名。根据法律,关于婚姻家庭关系平等的原则,这种权利行使方式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属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此时父母双方可以共同给子女取名、更名,而且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在孩子因生理、心理方面的不成熟,在表达自身意志方面尚存在一定的障碍,甚至自身的意志都并未真正形成的情况下,应由父母的合意来代替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民事权利。但是如果父母一方擅自变更子女的姓名,会侵犯了另一方基于姓名而享有的对子女的亲权。 一、离婚孩子改姓父亲拒绝签字怎么办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二、离婚后爷爷有权看孩子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由此可以看出,“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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